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新干预付医保基
1月24日,医院预付医保基金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特殊医保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同时,及时调整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在系统中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登记结算模块,将新型肺炎药品和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调整异地就医患者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政策,采取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该局还加强监管保障供应,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药店口罩、体温计、酒精等防控物品销售情况及价格等,要求各药店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对防控物质不得涨价销售。同时要求各药店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和口罩等防护用品的正常供应。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查处,直到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目前,我县各药店没有违规乱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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