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快速评估英文商标名字下证率
如今大家在选购商品时,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一个习惯,对于拥有英文商标的产品更加青睐。感觉不管什么产品,放上英文商标逼格就自然提升上去了。于是现在许多厂商也打起了英文商标的主意,不管产品与国外有没有什么联系,都要先注册个英文商标放上去,感觉倍儿有面子!而英文商标是否近似需要专业的判断及风险分析,需要注意的标准有:
(1)字面上字母的排列组合;
(2)加减字母的程度;
(3)商标字母设计的显著风格;
(4)不同组合所对应的中文含义。
这些要素的近似程度不同所判断的结果也不相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需要选择一家好的代理机构做好前期的查询工作,尽可能的避免商标近似的问题,盲目的自己申请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那么关于英文的审查标准是什么呢?英文商标起名要注意啦~看英文商标如何判断近似有助于你降低驳回风险。
涉及无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No.1两个无含义的英文商标
首字母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
No.2三个或三个以上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
三个不同字母组成的英文商标,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变换顺序,20%-30%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SOM“与“SMO”如果是四个字母,判定为近似的几率会有所上升,大约有4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SOMI”与“SOIM”五个以上字母,这种类型的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No.3变换一个字形相近的字母
字形相近的字母有:C与G、O与Q、I与L等。三个字母的英文,只有一个字母不同,且字形相近,若发生在首字母,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若发生在后两位字母,则视表现形式的近似度,有可能判定为近似商标。如:“CTI”与“GTI”(一般会判定为不会判定近似)“CTI”与“CTL”(前者第三字母为“i”的大写)(一般判定为不近似)“cti”与“ctl“(后者第三字母为“L”的小写)(一般判定为近似)由此可见,商标的表现形式,对商标审查结论的影响至关重要。
No.4增加一个字母
三个字母组成的英文,若增加一个不同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若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如:”SOM“与”SOMS“(一般判定为不近似)”SOM“与“SOOM”(一般判定为近似)四个及四个以上字母组成的无含义英文,若在末尾增加一个“S”或者增加一个重复的字母,8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
英文字母越多,近似商标所容纳的不同字母越多,具体情况审查员会依据英文的整体差别,在标准范围内做出主观判断。举例说明:“CAROLFLEX”与“CARPOFLEX”这个例子中,两个商标第四位、第五位字母都不相同,但因为字母较多,所以整体看上去无太大差别,所以这两件商标为近似商标。
有含义英文的审查标准
英文审查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含义,若有含义,要一并审查其中文翻译。有多个含义的优先审查其常用含义,同时审查其在金山词霸翻译中的第一含义。
No.1中英文含义不同
两个都有含义的英文,中文含义不同,字母差别不大,或者中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很大,审查员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如:“HORSE”(马)与“HOUSE”(房子)(字母仅差一个,但是含义相差甚远,一般判定为不近似商标)”Eagle“与“HAWK”(同译为“鹰”)英文含义相同,字母差别巨大,读音也不同,一般判定为不近似。这两个商标都译为“鹰”,所以一般会与汉字的“鹰”、“鹰牌”判定为近似商标。
No.2复数,时态,词性不同
英文的复数、不同时态、不同词性之间,判定为近似商标。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不再举例说明。
No.3一部分有含义
英文的组合商标,其中一部分有含义,整体无含义,视为无含义的英文,无需翻译如:”xpanda““pande”译为“熊猫”,“xpanda”无含义,则不翻译,近似判定标准参照无含义的英文审查标准。因为字体设计而使商标整体发生变化,突出某一部分的情况除外。
如:”Xpanda““x”大写,把商标分成了两个部分,此时应检索中文“熊猫”英文“xpande”“pande”,若“x”有设计,还需检索字头“x”。
有含义英文组合的审查标准
No.1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起来,交换顺序
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起来,交换顺序,80%以上的审查员会判定为近似商标。如:”HAWKWOLF“与”WOLFHAWK“(HAWK译为“鹰”,WOLF译为“狼)
因为商标局设定的英文检索算法中,对空格没有设定忽略不计,也就是说,英文检索时,增减空格,检索结果会有不同。所以在检索此类型英文商标时,应增加空格多检索一遍,以“hawkwolf”为例,应检索汉字“鹰狼”,英文“hawkwolf”、“hawkwolf”。
No.2组合后含义不是常用词组,整体无明显差别
如果几个有含义的英文组合在一起之后的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并且整体无明显差别,一般会判定为近似商标。如:“SUNMIGHT”与“SUNLIGHT”(前者译为“太阳力量”;后者译为“阳光”)虽然都有含义,但中文含义不是常用词组,属于生硬的拼凑,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判定为近似商标。而如果这两个商标稍作变化,增加一个空格,则变为了两个词组,60%的审查员会判定为不近似。即:“SUNMIGHT”与“SUNLIGHT”如果再做变化,使这两个词更像是两个部分,那么判定结果为不近似的概率会上升至80%,如:”SunMight“与“SunLight”(80%的审查员判定为不近似。)
以上为英文商标审查的基本标准,实际应用中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做出相对准确的商标通过几率判断。大家在注册中英文商标时,不仅仅要注意商标检索的情况,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需要讲究策略。建议大家是选择中英文商标分开申请,就是在商标提交两件商标。这样一来商标成功率会高,并且规避了英文商标驳回,中文商标也被驳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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